一)4202綜采面電氣設備回收安全技術措施
(一)明確責任人
1、總負責人:肖明琪
2、技術負責人:能昌軍
3、停送電負責人:于錄旭
4、監(jiān) 護 人:任百富 楊軍和 陳新軍
(二)具體措施
1.回收前,對所有回收電氣設備事先進行編號排隊,定好提升順序。
2.施工前,技術負責人提前辦理好停電手續(xù),并由班工長派專人聯(lián)系停、送電,其他人無權停、送電。
3.拆除電氣設備的接線前,必須將采區(qū)變電所總電源斷電,拉出手車,
放電后作業(yè),掛上“有人工作,不準送電”的警示牌,對于不再使用的電纜、開關統(tǒng)一裝車外運。停電后,必須對移動變電站高、低壓側(cè)進行驗電、放電等工作,確認無電后方可施工,禁止帶電搬遷。
4.所有高低壓電纜盤放到花欄車或平板車上提升。
5.所有開關在平板車上和車捆在一起提升,每個開關用3道雙股8#鐵絲進行捆綁,捆綁要可靠牢固。
6.通訊控制系統(tǒng)及各種綜保,用U型礦車提升。
7.回收過程中要有班工長現(xiàn)場指揮,確保安全。
8.機巷停送電工作嚴格執(zhí)行停送電制度。
9.推車要求:
①在井下推車時一次只準推一輛車。同向推車的間距,在軌道坡度小于
或等于5‰時,不得小于10m,坡度大于5‰時,不得小于30m,坡度大于7‰時,禁止人力推車;機車推車時必須將所過路線障礙物清除,機車要緩慢行走。
②推車時必須時刻注意前方,開始推車、停車、掉道、發(fā)現(xiàn)前方有人或
有障礙物、以及接近道岔、彎道、巷道口、風門、硐室出口時,推車人都必須及時發(fā)出警示。
10.拆除電氣設備的接線時,不得損壞、丟失接線盒、防爆結(jié)合面喇叭
口、主腔內(nèi)的螺栓、彈簧墊、擋圈、元器件等附件,保證電氣設備的附件齊全、完好。
11.電氣設備拆線后,用金屬擋板將其喇叭口密封,防止設備受潮、銹
蝕,降低絕緣能力。
12.電機、開關等電氣設備在拆卸、起吊、裝車過程中,輕卸輕裝,嚴
禁磕碰,起吊器材必須合格、完好,裝車時使用8#鐵絲扭結(jié)成三股進行捆綁牢靠。
消防檢測維護標準,應該嚴守。
北京消電檢檢測中心位于北京市朝陽區(qū)。
電氣防火檢測和消防設施檢測,我們消防行業(yè)簡稱消電檢或是電消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