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瓦斯預防措施與計劃
一、礦井瓦斯預防工作首先要健全完整的獨立通風系統(tǒng),通風設施必須保證完好,主局扇保持正常運轉,不得隨意關停,保證井下各作業(yè)場所有足夠的新鮮風量。
二、瓦斯管理工作由行政礦長或主管生產技術礦長負責,必須按《煤礦安全規(guī)程》和瓦斯管理的有關規(guī)定,認真履行職責,加強瓦斯管理工作。
三、必須健全瓦斯檢查制度,配備足夠的瓦斯監(jiān)測儀器,配齊專職瓦斯檢查人員,建立瓦斯臺帳、瓦斯紀錄和瓦斯日報表,瓦檢員嚴格執(zhí)行“一炮三檢”制度,即裝藥前,放炮前和放炮后檢查沼氣的濃度,如果沼氣超限時不得強行爆破作業(yè)。
四、瓦檢儀器定期進行校正和維修,瓦斯檢查人員每月一次業(yè)務學習,每半年一次考試,不合格的瓦檢員要及時調整。
五、井下作業(yè)人員發(fā)現(xiàn)有瓦斯超限或異常情況時,要立即向班長、礦長匯報,應迅速查明原因,并組織有關人員采取措施進行處理。
六、采掘工作面風流中沼氣濃度達到1%時,必須停止用電鉆打眼,放炮地點附近20米以內風流中沼氣濃度達到1%時,嚴禁放炮;采掘工作面風流中沼氣濃度達到1.5%時,必須停止作業(yè),撤出人員,切斷電源,進行處理。電動機及其開關地點20米內風流沼氣濃度達到1.5%時,必須停止運轉,撤出人員,切斷電源,進行處理。在體積大于0.5立方米的空間中,局部積聚的沼氣達到2%時,附近20米內必須停止工作,撤出人員,切斷電源,進行處理。
七、臨時停工地點不得停風,否則必須切斷電源,設置柵欄,提示警標,禁止人員入內,并向礦長報告。停工區(qū)內沼氣濃度達到3%時,或其它有害氣體超過《規(guī)程》規(guī)定,不能立即處理時,必須在24小時內封閉完畢,恢復已封閉的停工區(qū)或采掘工作面接近這些地點時,必須先排除其中積聚的瓦斯,排除瓦斯工作應制定安全措施。
八、嚴禁任何人攜帶引火物下井,井下嚴禁吸煙,使用電爐和任意打開礦燈蓋,井口和扇風機房附近20米內禁止任何火源,有自然發(fā)火煤層的礦井,要采取措施預防煤炭自燃發(fā)火,要嚴格管理火區(qū),防止密閉漏風,禁止在井下明火放炮。
九、礦上要定期對職工進行安全教育和培訓,使職工和特種人員了解掌握瓦斯的危害性,加強預防瓦斯窒息、中毒、燃燒、爆炸事故等方面的基本常識教育。
十、礦井要健全沼氣預防和排放措施,電氣設施要三專兩閉鎖,嚴禁工人在井下帶電作業(yè)和挖掘時產生火花,工作面要懸掛瓦斯報警儀。
第二章 井下火災預防和計劃
一、井下防滅火工作由專人或通滅班具體負責,防滅火工作要加強檢查,及早發(fā)現(xiàn)預兆,并不失時機地進行控制和滅火,加強火區(qū)管理。
二、井下嚴禁使用明燈炮和電爐取暖,井口附近15米內嚴禁生火。未經上級主管部門允許,井下和井口房內不得從事電源、氣焊和噴燈焊接工作,不合格礦燈不準入井使用。
三、井下發(fā)現(xiàn)火災,立即向班長、值班礦長和礦長報告說明發(fā)火地點火勢情況,設法撤出火區(qū)與受威脅的人員。值班礦長接到火災報告后,應立即通知救護隊,迅速按救災計劃搶救,救護隊應先營救受害人員。
四、滅火時應正確選擇滅火方法,火災初期盡量采用水、砂、巖粉與化學滅火器等直接滅火,或挖除火源,直接滅火無效時,應果斷封閉火區(qū)防止蔓延。
五、預防煤的自燃發(fā)火,必須做到:
1、選擇合理的開拓方式,盡量相對集中減少輔助巷道,降低煤柱壓力。
2、盡量采用后退式采煤法,回采工作面浮煤要清除干凈,采區(qū)結束后及時封閉。
3、防止漏風,進行灌漿。
六、封閉或啟封火區(qū)時,必須由技術員或生產礦長制定出安全措施,防止人員中毒或瓦斯爆炸事故發(fā)生。封閉或啟封火區(qū)工作必須由救護隊負責完成,火區(qū)回風流所經過巷道內的人員必須全部撤出。
七、距離密閉前5米處必須設置柵欄,提示警牌,禁止人員入內,并懸掛牌板,注明密閉處有害氣體的成份、溫度、測定日期和測定人員的姓名。
八、當井下出現(xiàn)下列反常預兆時,要加強火情觀察
1、空氣溫度升高,巷道內時而出現(xiàn)霧氣或巷道壁“出汗”或巷道內滲水、溫度升高。
2、工人出現(xiàn)頭痛、憋氣、悶熱,裸露的皮膚有微痛,有興奮、疲乏、四肢無力等反常癥狀。
第三章 防治水管理措施與計劃
一、礦井防治水工作由安全副礦長負責組織安排有關人員進行實施,摸清礦井附近地面排水能力,充分利用河流溝渠及水利工程,結合本礦實際情況,建立疏排水系統(tǒng)。
二、井口要構筑水堤壩,防止地面水從井口灌入井下,采區(qū)邊界距河流溝渠要有一定距離,要避開水源,防止水沿露頭、裂縫、斷層破碎帶,陷區(qū)等流入井下。
三、井下防治水要首先查明水源,通過勘測掌握水文土質資料,掌握老塘積水情況及主要含水層,涌水斷層和裂隙分布,必須在礦圖上標清楚。
四、必須堅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邊探邊掘和超前探水”的原則,探放水工作要在有安全防護措施的情況下進行,并要懂技術有經驗的專人負責。
五、采掘工作或其它地點發(fā)現(xiàn)有透水預兆(掛紅掛汗空氣變冷,發(fā)生霧氣、水叫聲、頂板淋水加大、頂板來壓、底板鼓起或產生裂縫、發(fā)生涌水、水色發(fā)渾???有嗅味等其它異狀)時,必須停止工作,撤出所有受水威脅地點的人員,迅速報告礦領導進行處理。探水時發(fā)現(xiàn)眼內流水增大或有臭雞蛋味,必須停止打鉆,不得拔出鉆桿,待人員撤至安全地點,并做好放水準備工作后,再進行放水工作。
六、放水前首先要清理好泄水路線的水溝,并配置相應容量的水倉及排水設備,安排好避災路線,并在探放水地點設置聯(lián)絡電話,隨時與井口聯(lián)系,同時準備好木塞,以便必要時堵塞鉆孔。
七、水泵水管閘門和其他排水設施,必須由專人負責經常檢查、維修、保證其經常處于完好,必須定期清理水倉,保證其有效容量,排水設施必須有工作和備用各一套,并保證均能在20小時內排出礦井24小時最大涌水量。
第四章煤塵和粉塵預防計劃
一、防塵工作要全面貫徹落實礦上制定的防塵措施計劃,
并負責做好防塵情況等各項工作。
二、在防塵技術上根據具體條件,采取濕式打眼,使用炮泥等,減少粉塵生成的措施和在生產點、裝煤點及工作面進行噴霧灑水,放炮前后灑水降塵,減少煤(巖)塵飛揚。
三、提升巷及掘進巷的煤塵要定期清掃,然后進行灑水降塵,以防煤塵爆炸事故。
四、對職工要進行防塵知識教育,使礦工知道粉塵的危害性,有巖(煤)巷作業(yè)時按《規(guī)程》規(guī)定,要佩帶防塵口罩。
建筑消防設施和電氣消防安全檢測的區(qū)別:在安全檢測的目的、檢測的范圍、檢測的要求、檢測的內容、檢測的方法及相關儀器設備和檢測的標準等六個方面>有所不同。
電氣防火檢測和消防設施檢測,我們消防行業(yè)簡稱消電檢或是電消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