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證地面物件裝卸、搬運安全,特制定如下安全技術措施。
一、組織措施
1、后勤部要認真組織裝卸車人員學習本措施,強調安全注意事項,學習措施后并簽字。準備完好的工器具、勞保用品。大重型物件到礦時,要提前做出卸貨準備,包括(清收場地、聯(lián)系汽車起重機、準備起吊用具、通知相關部門、安排裝卸車人員等)
2、裝卸大型、重型物件時,后勤部、安監(jiān)部、機運部要安排人員到現場負責安全。包括(檢查起吊用具、指揮裝卸車等)
3、所安排的裝載機司機、行車操作司機、汽車起重機司機必須由有經驗的擔任,并持證上崗。
4、后勤部要根據以下裝卸車物件分類通知相關單位到現場,并做好準備工作。
(1)“四超”物件:重量超過3噸、寬度超過2米,長度超過3米,或整機設備,應通知機運部、安監(jiān)部、設備使用單位到現場。
(2)“?;贰蔽锛貉鯕?、乙炔、汽油、硫酸、火工品等物件,通知安監(jiān)部到現場。
(3)一般物件由后勤部自行監(jiān)管。
二、安全措施
(一)起吊安全措施
1、起重司機必須經過專門培訓,持有效證件上崗,嚴禁無證人員操作起重設備。指定現場負責人,統(tǒng)一指揮協(xié)調工作。
2、吊卸前根據設備材料的外形尺寸和重量,準備好起吊設備材料的鋼絲繩和卸扣。繩扣插接長度不小于鋼絲繩外徑的20倍,卸扣的選型根據設備材料外形尺寸和重量來選擇。
3、進行起重作業(yè)前,現場安全負責人以及起重司機要檢查起重設備裝置是否正常,鋼絲繩是否符合安全規(guī)定,嚴禁起重機各工作部件帶病運行,汽車起重機停放起吊前,各支腿必須墊實。
4、汽車起重機作業(yè)前,必須將支腿伸出并墊實且保證機身水平;回轉半徑內嚴禁站人或堆放雜物,并選用相應的起吊鉤后下放至方便摘掛鉤人員操作位置,待掛鉤完成后將起吊鋼絲繩受力,由掛鉤人員再次檢查掛鉤情況,確認安全后待人員撤至安全位置后再起吊。
5、司機在起吊時,應先將設備材料吊離地面100mm左右停止,檢查起重機的穩(wěn)定性和制定器等是否靈活和可靠有效。起吊用鋼絲繩和卸扣、專用掛鉤的承重情況,在確認無問題后下方能繼續(xù)起吊。
6、起重司機必須和指揮人員密切配合,服從指揮人員的信號指揮。操作前必須先鳴喇叭。如發(fā)現指揮信號不清或錯誤時,司機有權拒絕執(zhí)行;工作中,司機對任何人發(fā)出發(fā)出的緊急停車信號,必須立即服從。
7、嚴禁吊物上站人、嚴禁一切人員在吊物下站立和通過,工作人員必須佩戴安全帽,并在現場設監(jiān)護人。協(xié)助吊裝人員必須按規(guī)定穿戴勞保。
8、在作業(yè)現場設警戒區(qū)域,并設警戒標志。
9、起吊物件時,要求起吊平穩(wěn),嚴禁快速起吊和下放。
10、汽車起重機司機在起吊設備材料時應注意以下事項;
(1)起重機在工作時,吊鉤與滑輪之間應保持一定的距離,防止脫鉤和卷揚過限把鋼絲繩拉斷或吊臂后翻。在吊臂全伸變幅至最大仰角并吊鉤降至最低位置時,卷揚滾筒上的鋼絲繩應至少保留3圈以上。
(2)當作業(yè)地點的風力達到四級時,不得進行受風面積大的起吊作業(yè);當風力達到五級(風速14.1m/s)及以上時,不得進行起吊作業(yè)。停工或休息時,不準將重物懸在空中。
(3)工作時吊臂仰角不得小于30?,起重設備在吊有載荷的情況下應盡量避免吊臂的變幅,絕對禁止在吊荷停穩(wěn)妥前變換操作桿。
(4)專人負責指揮起重司機,指揮信號要事先向起重機司機交待清楚,如遇操作過程中看不清楚信號時,應設中轉助手,準確傳遞信號。指揮手勢要清晰,信號要明確,不準帶手套指揮。
(5)在正式起吊設備材料之前注意檢查掛鉤是否牢固,繩索經過有棱角、快口處應設襯墊,吊位重心要準確,不許在受力后產生扭、曲、沉、斜等現象。
(6)在所吊對象就位固定前,起重機司機不得離開工作崗位,不準在索具受力或起吊物懸空的情況下中斷工作。
(7)當起重機司機因物體超重拒絕起吊時,指揮人員應采取措施,設法減輕起重機超重負荷,嚴禁強制指揮起重機超負荷作業(yè)。
(8)吊裝作業(yè)現場要有足夠的吊運通道,應與附近的設備、建筑物、高壓錢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
(9)起重機司機應嚴格遵守“十不吊”:指揮信號不明不吊;捆綁、吊掛不牢或不平衡,可能引起滑動不吊;被吊物上有人或浮動物時不吊;結構或零部件有影響安全工作的缺陷或損傷時不吊;遇有拉力不清牽掛物體的不吊;工作場所昏暗,無法看清場地、吊物和指揮信號時不吊;被吊物棱角處與吊掛鋼絲繩間未加襯墊時不吊;歪拉斜吊重物時不吊;汽車起重機保險裝置不齊全,不可靠時不吊等。
10、汽車裝載機司機在吊裝設備材料時應注意以下事項;
(1)裝載機在滿斗行駛時,鏟斗不應提得過高,一般離地面0.5米左右為宜。
(2)起吊重物時,吊鉤鋼絲繩應保持垂直,禁止吊鉤鋼絲繩在傾斜狀態(tài)下去拖動被吊的重物。在吊鉤已掛上但被吊重物尚未提起時,禁止起重機移動位置或作旋轉運動。
(3)重物起吊、旋轉時,速度要均勻平穩(wěn),以免重物在空中擺動發(fā)生危險。在放下重物時,速度不要太快,以防重物突然下落而損壞。吊長、大型重物時應有專人拉溜繩。防止因重物擺動,造成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