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瓦斯爆炸的技術措施很多,但不外乎以下三個方面:防止瓦斯積聚、防止瓦斯被引燃和防止瓦斯爆炸事故的擴大。根本措施是前面兩個。
1.防止瓦斯積聚的措施
1)加強通風
加強通風是防止瓦斯積聚的根本措施:
(1)礦井必須根據(jù)規(guī)定配足風量。
(2)所有礦井都要采用機械通風,且礦井主通風機的安裝、運轉等均要符合《煤礦安全規(guī)程》第135條的規(guī)定。
(3)每一個生產(chǎn)水平、每一個采區(qū)都要布置單獨的回風道,實行分區(qū)通風。
(4)在瓦斯礦井中,采煤工作面、掘進工作面都應采用獨立通風。
(5)采空區(qū)必須及時封閉。控制風流的設施如風門、風橋、擋風墻、調節(jié)風門、風窗等設施的設置、質量和管理制度由礦務局統(tǒng)一規(guī)定。
(6)瓦斯礦井的掘進工作面,禁止使用擴散通風。對于用局部通風機通風的工作面,要根據(jù)瓦斯涌出量的大小確定風機能力和風簡口到工作面的距離。無論在工作或交接班時,都不準停風。如因檢修、停電等原因停風時,都要撤出人員,切斷電源。
2)及時處理局部積存瓦斯
井下易于積存瓦斯的地點有:采煤工作面的上隅角、頂板冒落的空洞內、低風速巷道的頂板附近、停風的盲巷,采煤工作面采空區(qū)邊界處以及采煤機附近、煤壁炮窩、枝頭柱腳、煤巷掘進工作面的迎頭處。應向瓦斯積存地點加大風量或提高風速,將瓦斯沖淡排出;引風將盲巷和頂板空洞內積存的瓦斯排出;必要時要采取抽放瓦斯的措施。
3)抽放瓦斯
抽放瓦斯的方法一般是用在礦井瓦斯涌出量很大、用一般的技術措施效果不佳的情況下。
4)加強檢查
對于井下易于積聚瓦斯的地方,強化管理,要經(jīng)常檢查其濃度,盡量使其通風狀況合理。若發(fā)現(xiàn)瓦斯超限及時處理。
2.防止瓦斯燃燒的措施
如前所述,引火源有明火、放炮和電火花、摩擦火花、沖擊火花等,必須做到:
(1)禁止攜帶煙草及點火工具下井。
(2)井下禁止使用電爐,井下和井口房內不準從事電焊、氣焊和使用噴燈接焊等工作。如果必須使用,則須制定安全措施,并報上級批準。
(3)對電弧、火花也要進行嚴格的管理,在瓦斯礦井應選用礦用安全型、礦用防爆型或礦用安全火花型電氣設備。在使用中應保持良好的防爆、防火花性能。電纜接頭不準有“羊尾巴”、“雞爪子”、明接頭。要注意金屬支柱在礦山壓力作用下產(chǎn)生的摩擦火花。對電氣設備的防爆措施,除廣泛采用的防爆外殼外,采用低電流、低電壓技術來限制火花強度。掘進工作面采用局部通風機與其他電氣設備間的閉鎖裝置。
(4)停電、停風時,要通知瓦斯檢查人員檢查瓦斯;恢復送電時,要經(jīng)過瓦斯檢查人員檢查后,才準許恢復送電工作。
(5)嚴格執(zhí)行“一炮三檢”制度。同時還必須加強對放炮工作的管理,封泥量一定要達到《煤礦安全規(guī)程》規(guī)定的要求,決不允許在炮泥充填不夠或混有可燃物及炸藥變質的情況下放炮。
消防設施檢測內容有七大項。目前成立了專業(yè)的檢測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