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煤炭開采過程中,瓦斯爆炸、煤塵爆炸、煤與瓦斯突出、中毒、窒息礦井火災、透水、頂板冒落等多種災害事故時有發(fā)生。在這些事故中尤以瓦斯爆炸造成的損失最大,從每年的事故統計中來看,煤礦發(fā)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事故中,絕大多數是由于瓦斯爆炸,約占特大事故總數的70%左右,為此,瓦斯稱為煤礦災害之王。因此,分析瓦斯爆炸原因,制訂防治對策,顯得特別重要。
1、瓦斯爆炸原因分析
1.1瓦斯爆炸特點
根據多年對煤礦瓦斯爆炸事故統計分析,可以發(fā)現有如下一些特點:①瓦斯爆炸多為大事故②事故地點多發(fā)生在采煤與掘進工作面③瓦斯爆炸造成的破壞波及范圍大④多為火花引爆⑤高瓦斯礦井、低瓦斯礦井均有發(fā)生⑥瓦斯爆炸多發(fā)生在鄉(xiāng)鎮(zhèn)煤礦⑦基建、技改礦井和轉制礦井瓦斯爆炸事故多發(fā)。
1.2事故原因分析
煤礦發(fā)生瓦斯爆炸事故與許多因素有關,但總的來說,主要與自然因素、安全技術手段、安全裝備水平、安全意識和管理水平等有關,發(fā)生瓦斯爆炸事故往往是以上因素相互作用所導致的。
1.2.1煤礦開采條件差
我國煤礦井下開采條件普遍較差,據統計,2000年全國國有重點煤礦共有580處礦井進行了瓦斯等級鑒定,其中高瓦斯礦井160處,低瓦斯礦井298處,煤與瓦斯突出礦井122處有自然發(fā)火礦井372處,占64%,有煤塵爆炸危險礦井427處,占73.6% 。
1.2.2瓦斯積聚的存在
煤礦井下造成瓦斯積聚的原因很多,但主要有通風系統不合理和局部通風管理不善是瓦斯積聚的主要原因。如2005年34起特大瓦斯爆炸事故中,有22起主要是因通風系統不合理,存在風流短路、多次串聯和循環(huán)風,造成供風地點風量不足,而引起瓦斯積聚有9起主要是因局部通風機安裝位置不當、風筒未延伸到供風點或脫落引起供風點有效風量不足,而造成瓦斯積聚有2起事故主要是因停電停風而引起瓦斯積聚有1起是盲巷積聚的瓦斯被引爆。
建筑消防安全評估(消防檢測)都是按照公安部129文件規(guī)定的辦理資質的。
1.2.3引爆火源的存在
煤礦井下引爆瓦斯的火源有:爆破火花、電氣火花、摩擦撞擊火花、靜電火花、煤炭自燃等。但放炮和電器設備產生的火花是瓦斯爆炸事故的主要火源。如2005年34起特大瓦斯爆炸事故中,有16起是由放炮產生的火花引爆的有15起事故是由電器設備及電源線電火花引爆的。
材料檢測電子電氣產品老化測試
1.2.4裝備不足、管理不落實
礦井安全裝備配置不足,“先抽后采,監(jiān)測監(jiān)控,以風定產”方針未得到完全落實。如2005年發(fā)生的41起特大瓦斯事故中,有的礦井沒有安裝瓦斯監(jiān)控系統或運行不正常,有的礦井雖安裝有監(jiān)控系統,但因傳感器數量不足、安裝位置不對、線路存在故障、顯示器不顯示數據等問題,不能有效發(fā)揮其應有的作用。此外鄉(xiāng)鎮(zhèn)煤礦發(fā)生的特大瓦斯事故都沒有裝備瓦斯抽放系統或抽放系統不能有效運行,監(jiān)控系統也不能有效發(fā)揮作用。如內蒙古烏海市烏達區(qū)巴音賽煤焦有限責任公司某井雖安裝了瓦斯監(jiān)控系統,但在其實際開采區(qū)域卻并沒有瓦斯傳感器,而造成特大瓦斯事故的發(fā)生,死亡16人。
1.2.5管理水平低
許多事故分析發(fā)現,違章操作或管理不當而造成了一些本可避免的事故,但未引起重視,最終釀成特大瓦斯爆炸事故。因此,管理水平和職工的安全意識對于煤礦的長期安全生產非常重要。
建筑消防設施和電氣消防安全檢測的區(qū)別:在安全檢測的目的、檢測的范圍、檢測的要求、檢測的內容、檢測的方法及相關儀器設備和檢測的標準等六個方面有所不同。
1.2.6企業(yè)技術管理薄弱
一些煤礦企業(yè)由于采煤方法落后,引起礦井采掘布置不合理,通風系統不完善,此外,作業(yè)規(guī)程編制不符合實際,針對性不強,給安全生產帶來了嚴重隱患。
2、控制瓦斯爆炸事故的技術措施
瓦斯爆炸事故的防治可分為預防爆炸和抑制爆炸。預防爆炸主要有:優(yōu)化通風網絡及通風系統,防治瓦斯積聚,進行瓦斯抽放,加強瓦斯?jié)舛群突鹪幢O(jiān)測,防止點火源的出現等抑制爆炸主要采用隔爆抑爆裝置將瓦斯爆炸限制在一定范圍內,從而減少人員傷亡和災害事故所造成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