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高層民用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對公共建筑的封閉樓梯間、防煙樓梯及其前室、觀眾廳、展覽廳、多功能廳、餐廳和商業(yè)廳等人員密集的場所,公共建筑內的疏散走道,應設應急照明及疏散指示標志燈作了明確規(guī)定。
對應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燈的控制要求,在《火災自動報警系統(tǒng)設計規(guī)范》第6.3.1.8條指出:消防控制室在確認火災后,應能切斷有關部位的非消防電源,并接通警報裝置及火災應急照明燈和疏散標志燈。
如何滿足消防疏散用照明的要求,在高層寫字樓通常根據(jù)消防疏散的需要將公共照明與事故照明結合起來,應急照明的電源是雙路電源,并設有雙電源自動投入裝置,根據(jù)負荷等級的不同設有蓄電池組,正常時充電備用,火災時市電電源斷電,應急蓄電池組供電,并能維持供電20min以上。由消防控制中心發(fā)出信號,自動接通應急照明回路,保證人員的安全疏散。
在應急照明的設計上,以往常采用雙路電源供電,配合局部設置帶鎳鎘電池燈具的方案,這種方式存在雙路電源有一路帶電,應急蓄電池不能應急工作,如果考慮平時能控制,并且滿足火災時及時接通事故照明回路還需增設一條應急控制線,使控制線路較繁鎖。而分散、數(shù)量較多的帶蓄電池的應急照明燈具,維護維修工作量比較大,特別是蓄電池的維修替換成本也很高。因而,容易造成帶蓄電池的事故照明只是形同虛設。
設計中改進的應急照明的供電方式,采用每層集中設一雙電源帶備用蓄電池的配電箱,該配電箱具有雙路電源自動投入及備用電池自動投入的功能。此回路可集中控制開、斷,當火災時由消防控制室的信號強行接通,起到應急照明及疏散照明的作用,見圖1。由各層應急電源配電箱引出的不同回路其控制要求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