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燃燒條件
可燃物燃燒必須具備三個條件:
?。?)要有可燃物質,這是燃燒的物質基礎,燃燒中如果取掉可燃物質,燃燒就會停止。
(2)要有助燃燒,主要是空氣中的氧。正常含量約占21%,燃燒中如果隔絕了空氣或使空氣中含氧量降低,則會使燃燒停止或火勢減弱,一般空氣中含氧量降到14%~18%以下,燃燒就會停止;相反,如果空氣中含氧量高出正常值,將會加快燃燒,甚至有些可燃物在正常空氣中不會燃燒,但在高含氧量空氣中卻會燃燒。例如在容器內作業(yè)中錯誤地輸入氧氣,含氧量增高后引發(fā)了嚴重火災。
?。?)要有足夠的溫度和著火源,有了可燃物和助燃物(空氣),如果可燃物的溫度不夠燃點溫度,或者沒有著火源,也不會發(fā)生燃燒。
以上三個基本條件必須同時具備,才能發(fā)生并進行燃燒,缺少了一個條件就不會燃燒。燃燒中如果能去掉燃燒條件之一,燃燒就會停止。
2.防火、滅火的基本措施
上述燃燒條件的特性表明,防止火災的基本措施是控制生產過程中不同時具備燃燒的三個條件;發(fā)生著火后滅火的基本措施是破壞燃燒條件之一,使之不同時具備燃燒的三個條件而停止燃燒。
(1)防止火災的基本措施。電力生產過程中采取控制不同時具備燃燒條件的防火措施是很普遍的。如劃定氫區(qū)、制氫站、乙炔站、油區(qū)等為禁火區(qū),禁止明火;采用防爆型電氣設備防止電弧起火;禁止穿帶鐵釘的鞋、使用鋼制工具,防止產生火花;禁止吸煙等等。都是控制著火源的措施。又如及時清理輸煤皮帶及附近的積煤,及時清理電纜排架上和槽盒內的積粉,就是控制清除可燃物的燃燒條件;再如加強高溫管道、熱體的保溫并包裝鐵皮,對高溫熱體附件的電纜采取隔熱措施,就是控制燃燒所必需溫度的措施;還有對油泵室、制氫站、乙炔站采取加強通風措施,就是控制空氣混合物中的濃度,使之不具備燃燒、爆炸的條件;鍋爐滅火后停止燃燒供給、停止送風、加強吸風,既是控制可燃物的燃燒條件,又是造成缺氧、控制助燃物的燃燒條件。總之,生產過程中對使用可燃、易燃物的設備系統,根據不同情況采取三個燃燒條件不同時具備的措施,是防火的基本措施。
(2)滅火的基本措施。電力生產中一旦發(fā)生著火燃燒故障時,滅火的基本措施是破壞已同時具備燃燒三個條件之一,使之不同時具備燃燒三條件而停止燃燒,或控制燃燒范圍的進一步擴大。如汽機高壓油系統漏油著火后,立即停機降低油壓,減少漏出油量及噴射范圍,當火勢擴大到主油箱附近時,及時打開事故排油門將油排放到事故油坑,以及變壓器、電抗器等充油電氣設備著火危及油箱時,打開底部排油門,將油排入事故坑等等,都是取掉或基本取掉可燃物這個燃燒條件而使火勢減弱以至停止燃燒;又如滅火中使用泡沫,二氧化碳、蒸汽、1121等滅火器材滅火,主要是隔絕燃燒區(qū)空氣或降低空氣中含氧量,破壞燃燒的助燃條件,使燃燒停止;再如滅火中使用水、水霧滅火,主要是水遇火后汽化將吸收大量熱量,1kg水汽化時要吸收約2260.87J的熱量,從而使可燃物的溫度降到燃點以下,破壞燃燒的可燃物溫度條件而停止燃燒。但若用水撲滅油類著火時,因水的比重比油的比重大,油類會浮在水面上繼續(xù)燃燒甚至擴大燃燒范圍,因此不采用水撲滅油類火災,但若用水霧大面積地覆蓋油類燃燒區(qū),則能起到隔絕空氣,降低燃燒區(qū)空氣含氧量,同時水霧迅速汽化吸收汽化熱,能使火焰溫度急劇降低,從而達到減弱以至熄滅燃燒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