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防火防爆安全,對火災爆炸危險性比較大的物料,應該采取安全措施.首先應考慮通過工藝改進,用危險性小的物料代替火災爆炸危險性比較大的物料.如果不具備上述條件,則應該根據(jù)物料的燃燒爆炸性能采取相應的措施,如密閉或通風,惰性介質保護,降低物料蒸氣濃度,減壓操作以及其他能提高安全性的措施.
一、用難燃溶劑代替可燃溶劑
在萃取,吸收等單元操作中,采用的多為易燃有機溶劑.用燃燒性能較差的溶劑代替易燃溶劑,會顯著改善操作的安全性.選擇燃燒危險性較小的液體溶劑,沸點和蒸氣壓數(shù)據(jù)是重要依據(jù).
如醋酸戊酯在20℃的蒸氣壓為800Pa,其蒸氣濃度為44g?m-3,而爆炸濃度范圍為119~541g?m-3,危險性較小.
在許多情況下,可以用不燃液體代替可燃液體,如二氯甲烷,三氯甲烷,四氯化碳,三氯乙烯等.
二、根據(jù)燃燒性物質的特性分別處理
遇空氣或遇水燃燒的物質,應該隔絕空氣或采取防水,防潮措施,以免燃燒或爆炸事故發(fā)生.
燃燒性物質不能與性質相抵觸的物質混存,混用;
遇酸,堿有分解爆炸危險的物質應該防止與酸堿接觸;
對機械作用比較敏感的物質要輕拿輕放.
燃燒性液體或氣體,應該根據(jù)它們的密度考慮適宜的排污方法;
根據(jù)它們的閃點,爆炸范圍,擴散性等采取相應的防火防爆措施.
對于自燃性物質,在加工或貯存時應該采取通風,散熱,降溫等措施,以防其達到自燃點,引發(fā)燃燒或爆炸.
多數(shù)氣體,蒸氣或粉塵的自燃點都在400℃以上,在很多場合要有明火或火花才能起火,只要消除任何形式的明火,就基本達到了防火的目的.
有些氣體,蒸氣或固體易燃物的自燃點很低,只有采取充分的降溫措施,才能有效地避免自燃.
有些液體如乙醚,受陽光作用能生成危險的過氧化物,對于這些液體,應采取避光措施,盛放于金屬桶或深色玻璃瓶中.
有些物質能夠提高易燃液體的自燃點,如在汽油中添加四乙基鉛,就是為了增加汽油的易燃性.而另外一些物質,如鈰,釩,鐵,鈷,鎳的氧化物,則可以降低易燃液體的自燃點.對于這些情況應予以注意.
三、密閉和通風措施
為了防止易燃氣體,蒸氣或可燃粉塵泄漏與空氣混合形成爆炸性混合物,設備應該密閉,特別是帶壓設備更需要保持密閉性.如果設備或管道密封不良,正壓操作時會使可燃物泄漏;負壓操作時會使空氣進入.
開口容器,破損的鐵桶,沒有防護措施的玻璃瓶不得盛貯易燃液體.不耐壓的容器不得盛貯壓縮氣體或加壓液體,以防容器破裂造成事故.
為了保證設備的密閉性,對于危險設備和系統(tǒng),應盡量少用法蘭連接.輸送危險液體或氣體,應采用無縫管.負壓操作可防止爆炸性氣體逸入廠房,但在負壓下操作,要特別注意設備清理打開排空閥時,不要讓大量空氣吸入.
加壓或減壓設備,在投產或定期檢驗時,應檢查其密閉性和耐壓程度.所有壓縮機,液泵,導管,閥門,法蘭,接頭等容易漏油,漏氣的機件和部位應該經常檢查.填料如有損壞應立即更換.以防滲漏.操作壓力必須加以限制,壓力過高,輕則密閉性遭破壞,滲漏加劇;重則設備破裂,造成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