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化石油氣供應站一般設在居民區(qū)內,站址不得靠近影劇院、百貨商場等人員聚集的公共活動場所,應遠離重要物資倉庫和通信、交通樞紐等重要建筑和重要設施,供應半徑一般為1.5—2.0km,供應戶數不得超過1000戶,其四周應設置非燃燒體的實體圍墻。氣瓶庫應布置在站內下風向或側風向。
供應站的氣瓶庫應采用一二級耐火等級的單層建筑,其地基應高出地面,地基高度可根據運輸車輛的裝卸高度確定。庫頂應使用重量輕、耐火隔熱的材料建造,符合防火、防爆要求。庫內地面應采用電阻率為106-108歐·cm的不發(fā)火材料建造;瓶庫應通,風良好,采用地腳窗,庫內既可采用自然通風,也可采用機械通風。庫內照明、排風等電氣設備應符合Q--2級爆炸危險場所的防爆要求。
供應站氣瓶庫可與辦公室、值班室等布置在同一建筑內,相鄰之間的隔墻應為防火墻,防火墻上不得開設孔洞、門窗。氣瓶庫與辦公室、值班室等分開布置時,應用實體圍墻把氣瓶庫與管理區(qū)分開。氣瓶庫與明火或散發(fā)火花地點的防火間距不得小于30m。氣瓶庫儲氣總量不超過10m3時,其與建筑物的防火間距(管理室除外)不應小于l0m;超過10m3時,應不小于15m。氣瓶庫與主要道路的間距不應小于l0m,與次要道路的間距不應小于5m,距重要公共建筑不應小于25m。此外,氣瓶庫與架空電力線路在保持不小于電桿高度1.5倍的距離,最好選擇在市政消火栓的保護半徑之內。否則,應設專門的消火栓,實瓶庫應有遮陽設施,防止日光曝曬。瓶庫一般為半敞式建筑。供應站瓶庫貯量,一般按最大日銷量的一天耗用量計算,同時考慮到周轉瓶數量。實瓶庫和空瓶庫要用鐵棚欄分隔開,而且要分別上鎖。氣瓶可按9個瓶/m2存放,留出20%的通道面積,容量為15kg或15kg以上的實瓶和15kg以、上空瓶應在庫內單層碼放,容量為15kg的空瓶和15kg以下的空瓶、實瓶不應超過兩層碼放。充裝超重,泄漏氣體的鋼瓶要妥善處置,不得入庫存放;瓶庫內禁止存放其他可燃、易燃物品。
供應站對進站實瓶應逐個檢查并稱重,發(fā)現不合格的鋼瓶和超重鋼瓶應及時退給儲配站。供應站內除回收用過的空瓶、發(fā)放實瓶業(yè)務外,不準進行倒瓶或向下水道傾倒殘液。檢修灶具,要在檢修間進行,檢修間應與瓶庫保持一定的防火間距。供給用戶的鋼瓶要編號、登記、造冊,給用戶換瓶時要核對使用證,檢驗空瓶,防止差錯,注意關緊實瓶閥門,防止余氣逸出。通過嗅覺或檢測儀表察覺出漏氣現象后,可用肥皂水涂刷瓶體,漏氣部分即呈現氣泡;查出漏氣鋼瓶后,應立即采取措施或將其送回儲配站處理。裝卸氣瓶應輕拿輕放,不得摔、磕、碰、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