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設施的種類及配置 —— 消防給水管道 |建筑消防
發(fā)布日期:2016-08-01 08:09:13
消防給水管道
消防給水管道簡稱消防管道,是一種能保證消防所需用水量的給水管道,可以與生活用或生產(chǎn)用上水道合并。除非合并時不經(jīng)濟,才采用獨立消防管道。
消防管道有高壓和低壓兩種。
高壓消防管道,滅火時所需的水壓是由固定的消防泵產(chǎn)生的。此水泵在得到訊號之后須在5秒鐘內(nèi)即開動打水。管道內(nèi)的工作壓力,當消防用水量達到最大且水槍布置在最高廠房的最高處時,應仍能保證充實水柱不小于l
0米。在計算時采用裝有19毫米口徑的噴嘴,及63毫米口徑
100米長的帆布水龍帶,每股水柱的計算消耗水量為
5升/秒。
低壓消防管道,滅火所需的水壓是從室外消火栓用消防車或人力移動水泵來造成。管道內(nèi)的工作壓力(由地面算起),在滅火時,應保持水頭不小于
10米。
室外消防管道應采用環(huán)形的,避免單向管道。地下敷設的水管為閉合的系統(tǒng),因而水可以在管內(nèi)朝向各方環(huán)流。如管網(wǎng)的任何一段損壞,不致斷水。但在獨立的建筑物,可使用單向管道,但其長度不得超過
200米。管道的直徑,不得小于100毫米。室外消防管道用閘門分成若干獨立段,每段間的消火栓數(shù),不得超過5個。
室內(nèi)消防管道應有通向屋外的支管,其上帶有消防速合螺母,以備萬一發(fā)生故障時,可與移動式消防水泵的水龍帶連接。管道內(nèi)的水壓應使充實水柱能達到建筑最高最遠部分,且不得小于
6米。水柱的水量在
4升/秒以下時,應采用50毫米口徑的水龍帶及消火栓,
4升/秒以上時,應采用63毫米口徑的水龍帶及消火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