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統(tǒng)一咨詢熱線
13321108565
1.倉庫料場必須建立防火安全組織,設專人負責防火安全工作。
2.在存放易燃、易爆、聚毒危險物品時要執(zhí)行國務院頒布的《化學危險物品安全管理條例》建立健全制度,要根據物品性質設置適當的防火防爆設備及嚴格的管理措施預防發(fā)生事故。
3.倉庫內電器設備安裝要符合電器操作規(guī)程,電器設備和電線不能超過安全負荷,庫房內不準使用超過60瓦以上的大燈泡、碘烏燈、水銀燈等高熱度照明裝置.
4.木材、腳手桿及其它可燃物品堆放不可過大,垛與垛之間要設有防火間距,材料堆放不得有礙消防設備使用,料場要留有3.5米以上寬度循環(huán)的消防通道。
5.庫區(qū)內嚴禁吸煙和使用明火,防火宣傳標志要鮮明。
6.倉庫、料場要設有消防水源,水泵要單獨拉線確保長期靈敏有效,消防器材設置分布要合理。
燒樣檢測器設備、開關箱線路附近應劃定黃色區(qū)域,嚴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檢查、排除隱患。
要請有資質的檢測單位到場進行電氣檢測,還要出檢測報告,具體可見消防方面的法律要求。
24小時在線,10分鐘反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