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城市汽車的擁有量成倍增長,汽車庫的建設也在成倍增長,許多城市的政府部門都把建設配套汽車庫作為工程項目審批的必備條件,并制訂了相應的地方性行政法規(guī)予以保證。大量汽車庫的建設,是城市解決停車難的根本途徑,由于新建的汽車庫大都為多層和地下汽車庫,其投資費用都較大,如果防火考慮不周,一旦發(fā)生火災,往往會造成嚴重的經濟損失和人員傷亡事故。因此在車庫的防火設計中,必須從全局出發(fā),做到安全適用、技術先進、經濟合理。
第一節(jié) 汽車庫、修車庫的分類
汽車庫是用于停放由內燃機驅動且無軌道的客車、貨車、工程車等汽車的建筑物。修車庫是用于保養(yǎng)、修理由內燃機驅動且無軌道的客車、貨車、工程車等汽車的建(構)筑物。由于分析角度不同,汽車庫、修車庫的分類有很多,對不同類型、不同構造的汽車庫、修車庫,其汽車疏散、火災撲救情況是不一樣的,在進行設計時,要根據(jù)不同汽車庫種類提出防火設計要求。主要的分類方法如下。
一、汽車庫的分類
汽車庫可以按照停車數(shù)量和建筑面積、建筑高度、停車方式的機械化程度等進行分類。具體如下:
按照停車數(shù)量和建筑面積
《汽車庫、修車庫、停車場設計防火規(guī)范》GB 50067根據(jù)停車(車位)數(shù)量和總面積將汽車庫分為Ⅰ、Ⅱ、Ⅲ、Ⅳ類。
1.Ⅰ類汽車庫:停車數(shù)量大于300輛或總建筑面積大于10000㎡的汽車庫為Ⅰ類汽車庫。
2.Ⅱ類汽車庫:停車數(shù)量大于150輛小于等于300輛或總建筑面積大于5000 ㎡小于等于10000 ㎡的汽車庫為Ⅱ類汽車庫。
3.Ⅲ類汽車庫:停車數(shù)量大于50輛小于等于150輛或總建筑面積大于2000 ㎡小于等于5000 ㎡的汽車庫為Ⅲ類汽車庫。
4.Ⅳ類汽車庫:停車數(shù)量小于等于50輛或總建筑面積小于等于2000 ㎡的汽車庫為Ⅳ類汽車庫。
按照高度
汽車庫按照高度一般可劃分為:地下汽車庫、半地下汽車庫、單層汽車庫、多層汽車庫、高層汽車庫。
1.地下汽車庫
室內地坪面低于室外地坪面高度超過該層車庫凈高一半的汽車庫,汽車庫與建筑物組合建造在地面以下的以及獨立在地面以下建造的汽車庫都稱為地下汽車庫,并按照地下汽車庫的有關防火要求予以考慮。
2.高層汽車庫
建筑高度大于24m 的汽車庫或設在高層建筑內地面層以上樓層的汽車庫稱為高層汽車庫。高層汽車庫的定義包括兩個類型:一種是汽車庫自身高度已超過24m 的,另一種是汽車庫自身高度雖未到24m,但與高層工業(yè)或民用建筑在地面以上組合建造的。
(三)按照停車方式的機械化程度
按照停車方式的機械化程度可分為:機械式立體汽車庫、復式汽車庫、普通車道式汽車庫。
1.機械式立體汽車庫
室內無車道且無人員停留的、采用機械設備進行垂直或水平移動等形式停放汽車的汽車庫稱為機械式立體汽車庫。
2.復式汽車庫
室內有車道、有人員停留的,同時采用機械設備傳送,在一個建筑層里疊2~3 層存放車輛的汽車庫稱為復式汽車庫。
機械式立體停車與復式汽車庫都屬于機械式汽車庫。機械式汽車庫是近年來新發(fā)展起來的一種利用機械設備提高單位面積停車數(shù)量的停車形式,主要分為兩大類:一類是室內無車道、且無人員停留機械立體汽車庫,類似高架倉庫,根據(jù)機械設備運轉方式又可分為:垂直循環(huán)式(汽車上、下移動)、電梯提升式(汽車上、下、左、右移動)、高架倉儲式(汽車上、下、左、右、前、后移動)等;另一類是復式汽車庫,機械設備只是類似于普通倉庫的貨架,根據(jù)機械設備的不同又可分為二層杠桿式、三層升降式、二/三層升降橫移式等。
(四)按照汽車坡道
按照汽車坡道可分為樓層式汽車庫、斜樓板式汽車庫、錯層式汽車庫、交錯式汽車庫、采用垂直升降機作為汽車疏散的汽車庫。
(五)按照組合形式
按照組合形式可分為獨立式汽車庫、組合式汽車庫。
(六)按照圍封形式
按照圍封形式可分為敞開式汽車庫、封閉式汽車庫、有窗的汽車庫、無窗的汽車庫。
二、修車庫的分類
修車庫可以按照修車庫車位數(shù)和建筑面積、修理汽車車型、修理汽車性質、修車庫位置等進行分類。具體如下:
(一)根據(jù)修車庫車位數(shù)和建筑面積
《汽車庫、修車庫、停車場設計防火規(guī)范》GB 50067根據(jù)停車(車位)數(shù)量和總面積將修車庫分為Ⅰ、Ⅱ、Ⅲ、Ⅳ類。
1.Ⅰ類修車庫:修車庫車位數(shù)大于15輛或總建筑面積大于3000 ㎡的修車庫為Ⅰ類修車庫。
2.Ⅱ類修車庫:修車庫車位數(shù)大于5輛小于等于15輛或總建筑面積大于1000 ㎡小于等于3000 ㎡的汽車庫為Ⅱ類修車庫。
3.Ⅲ類修車庫:修車庫車位數(shù)大于2輛小于等于5輛或總建筑面積大于500 ㎡小于等于1000 ㎡的修車庫為Ⅲ類修車庫。
4.Ⅳ類修車庫:修車庫車位數(shù)小于等于2輛或總建筑面積小于等于500 ㎡的修車庫為Ⅳ類修車庫。
(二)根據(jù)修理汽車車型
根據(jù)修理汽車車型劃分不同可將修車庫分為小型汽車修車庫、大中型汽車修車庫及綜合修車庫,三者比較,綜合修車庫功能最為復雜,存在更多的火災隱患。
(三)根據(jù)修理汽車性質
根據(jù)修理汽車的性質不同可將修車庫分為普通修車庫和專業(yè)修車庫。普通修車庫包括一般的小轎車、客車、貨車的修車庫;專業(yè)修車庫包括甲、乙類物品運輸車、消防車、貴重物品押運車等特殊車種的修車庫。
(四)根據(jù)修車庫位置
根據(jù)修車庫的位置不同可將其分為附建于其他建筑首層的修車庫、獨立修車庫、附建于公共停車場庫的輔助修車庫。
第二節(jié) 汽車庫、修車庫的火災危險性
汽車庫、修車庫內主要可燃物是停放的汽車,其火災過程集固體火災和液體火災于一身,火災發(fā)展迅速,火災過程釋放出大量的熱和有毒煙氣,極易大面積蔓延,造成人員與財產損失。
一、起火快,燃燒猛
汽車內部的裝飾物大量采用合成材料,主要是以聚氨酯類為主,其火災蔓延速度快,熱值高、燃燒中釋放出大量的熱和有毒煙氣,特別是當汽油、柴油參與燃燒反應時,現(xiàn)場條件將更加惡劣。因汽車庫內的汽車停放橫向間距一般僅為500mm~800mm,在火災中易形成“多米諾骨牌”效應,極易造成大面積汽車過火的失控狀態(tài),并直接威脅建筑物本身的安全。
二、火災類型多,難以撲救
汽車庫、修車庫火災不同于單一物質火災,其本身集可燃固體物質(A)類火災(如座椅和內飾物等)和可燃液體物質(B)類火災(如燃油)于一身,以天然氣為燃料的汽車還存在著壓縮氣體(C)類火災危險,兼有可燃液體貯油箱受熱膨脹爆炸燃燒的特點。這一特點使汽車庫有別于其他用途的建筑物火災。
三、通風排煙難
對汽車庫來講,尤其是地下多層汽車庫的建筑結構決定平時不能僅靠自然風力進行通風排煙,需要安裝防排煙系統(tǒng)。而防排煙系統(tǒng)在煙氣溫度達280℃時即停止工作。一旦汽車庫發(fā)生火災,高熱值的可燃物很快使火場溫度超過280℃,防排煙設備即會停止工作,此時僅能依靠自然排煙方式和臨時架設排煙設施來排煙。
四、滅火救援困難
在汽車庫、修車庫發(fā)生火災時,其產生的高溫有毒氣體和濃煙的流動狀態(tài)是復雜和隨機不定的,造成能見度急劇下降,這對快速準確地確定起火點和判定火災規(guī)模極為不利。另因空氣呼吸器的缺少和地下空間內無線對講系統(tǒng)的干擾和遮蔽,都會造成滅火救援行動的延誤。
五、火災影響范圍大
大型地下汽車庫的地上部分一般都為高層住宅或大型公共建筑,發(fā)生火災后,由于地上與地下共用樓梯間、管道井、電梯井等,煙火通過開口部位對上方建筑造成很大威脅;同時,由于汽車庫火災荷載大,長時間燃燒很有可能造成上方高層住宅或公共建筑的倒塌;一些重要的設備如變電所、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等與汽車庫相臨設置,火災對這些重要設備也將構成嚴重威脅。
第三節(jié) 汽車庫、修車庫的防火設計要求
汽車庫、修車庫的防火設計中,應結合車庫的實際情況,積極采用先進的防火與滅火技術。汽車庫、修車庫建筑的防火設計要求,除執(zhí)行《汽車庫、修車庫、停車場設計防火規(guī)范》CB 50067外,尚應符合國家現(xiàn)行的《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GB 50016、《乙炔站設計規(guī)范》GB 50031、《人民防空工程設計防火規(guī)范》GB 50098等規(guī)范有關設計標準和規(guī)范的要求。
本節(jié)將從以下五個方面對汽車庫、修車庫的防火設計進行介紹。
一、總平面布局
(一)一般規(guī)定
汽車庫與其他建筑應保持一定的防火間距,應根據(jù)城市規(guī)劃要求,合理確定汽車庫、修車庫、停車場的位置、防火間距、消防車道和消防水源等,并在總平面布局上應符合以下要求:
汽車庫、修車庫、停車場不應布置在易燃、可燃液體或可燃氣體的生產裝置區(qū)和貯存區(qū)內。汽車庫不應與甲、乙類廠房、倉庫貼鄰或組合建造。
Ⅰ類修車庫應單獨建造;Ⅱ、Ⅲ、Ⅳ類修車庫可設置在一、二級耐火等級建筑的首層或與其貼鄰,但不得與甲、乙類廠房、倉庫、明火作業(yè)的車間或托兒所、幼兒園、中小學校的教學樓、老年人建筑、病房樓及人員密集場所組合建造或貼鄰。
地下、半地下汽車庫內不應設置修理車位、噴漆間、充電間、乙炔間和甲、乙類物品庫房。 汽車庫和修車庫內不應設置汽油罐、加油機、液化石油氣或液化天然氣儲罐、加氣機。
燃油或燃氣鍋爐、油浸變壓器、充有可燃油的高壓電容器和多油開關等,不應設置在汽車庫、修車庫內。當受條件限制必須貼鄰汽車庫、修車庫布置時,應符合現(xiàn)行國家標準《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GB50016 的有關規(guī)定。
甲、乙類物品運輸車的汽車庫、修車庫應為單層建筑,且應獨立建造。
(二)防火間距
汽車庫、修車庫之間及汽車庫、修車庫與除甲類物品倉庫外的其他建筑物的防火間距,應符合表4-8-1 的規(guī)定。
表4-8-1 汽車庫、修車庫之間及汽車庫、修車庫與除甲類物品倉庫外的其他建筑物的防火間距(m)
名稱和耐火等級 汽車庫、修車庫 廠房、倉庫、民用建筑
一、二級 三級 一、二級 三級 四級
一、二級汽車庫、修車庫 10 12 10 12 14
三級汽車庫、修車庫 12 14 12 14 16
高層汽車庫與其他建筑物,汽車庫、修車庫與高層工業(yè)、民用建筑的防火間距應按上表的規(guī)定值增加3m。 汽車庫、修車庫與甲類廠房的防火間距應按以上規(guī)定值增加2m。甲、乙類物品運輸車的汽車庫、修車庫與民用建筑的防火間距不應小于25m,與重要公共建筑的防火間距不應小于50m。甲類物品運輸車的汽車庫、修車庫與明火或散發(fā)火花地點的防火間距不應小于30m。
二、防火分隔
(一)防火分區(qū)
汽車庫應設防火墻劃分防火分區(qū)。每個防火分區(qū)的最大允許建筑面積應符合表4-8-2 的規(guī)定。
表4-8-2 汽車庫防火分區(qū)最大允許建筑面積(㎡)
耐火等級 單層汽車庫 多層汽車庫 地下汽車庫或高層汽車庫
一、二級 3000 2500 2000
三級 1000 不允許 不允許
敞開式、錯層式、斜樓板式汽車庫的上下連通層面積應疊加計算,每個防火分區(qū)的最大允許建筑面積不應大于以上規(guī)定的2.0 倍;半地下汽車庫、設在建筑首層的汽車庫,其防火分區(qū)最大允許建筑面積不應大于2500㎡;室內有車道且有人員停留的機械式汽車庫,其防火分區(qū)最大允許建筑面積應按以上規(guī)定減少35%。汽車庫內設有自動滅火系統(tǒng)時,其防火分區(qū)的最大允許建筑面積可按規(guī)定增加一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