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混凝土攪拌站的安裝,應由專業(yè)人員按出廠說明書規(guī)定進行,并應在技術人員主持下,組織調試,在各項技術性能指標全部符合規(guī)定并經驗收合格后,方可投產使用。
2.與攪拌站配套的空氣壓縮機、皮帶輸送機及混凝土攪拌機等設備,應執(zhí)行JGJ33-2001第3.5、第6.8、第8.2節(jié)的規(guī)定。
3.作業(yè)前檢查項目應符合下列要求:
1)攪拌筒內和各配套機構的傳動、運動部位及倉門、斗門軌道等均無異物卡??;
2)各潤滑油箱的油面高度符合規(guī)定;
3) 打開閥門排放氣路系統(tǒng)中氣水分離器的過多積水,打開貯氣筒排污螺塞放出油水混合物;
4)提升斗或拉鏟的鋼絲繩安裝、卷筒纏繞均正確,鋼絲繩及滑輪符合規(guī)定,提升料斗及拉鏟的制動器靈敏有效;
5)各部螺栓已緊固,各進、排料閥門無超限磨損,各輸送帶的張緊度適當,不跑偏;
6)稱量裝置的所有控制和顯示部分工作正常,其精度符合規(guī)定;
7)各電氣裝置能有效控制機械動作,各接觸點和動、靜觸頭無明顯損傷。
4.應按攪拌站的技術性能準備合格的砂、石骨料,粒徑超出許可范圍的不得使用。
5.機組各部分應逐步啟動。啟動后,各部件運轉情況和各儀表指示情況應正常,油、氣、水的壓力應符合要求,方可開始作業(yè)。
6.作業(yè)過程中,在貯料區(qū)內和提升斗下,嚴禁人員進入。
7.攪拌筒啟動前應蓋好倉蓋。機械運轉中,嚴禁將手、腳伸入料斗或攪拌筒探摸。
8.當拉鏟被障礙物卡死時,不得強行起拉,不得用拉鏟起吊重物,在拉料過程中,不得進行回轉操作。
9.攪拌機滿載攪拌時不得停機,當發(fā)生故障或停電時,應立即切斷電源,鎖好開關箱,將攪拌筒內的混凝土清除干凈,然后排除故障或等待電源恢復。
10.攪拌站各機械不得超載作業(yè);應檢查電動機的運轉情況,當發(fā)現(xiàn)運轉聲音異常或溫升過高時,應立即停機檢查;電壓過低時不得強制運行。
11.攪拌機停機前,應先卸載,然后按順序關閉各部開關和管路。應將螺旋管內的水泥全部輸送出來,管內不得殘留任何物料。
12.作業(yè)后,應清理攪拌筒、出料門及出料斗,并用水沖洗 ,同時沖洗附加劑及其供給系統(tǒng)。稱量系統(tǒng)的刀座、刀口應清洗干凈,并應確保稱量精度。
13.冰凍季節(jié),應放盡水泵、附加劑泵、水箱及附加劑箱內的存水,并應起動水泵和附加劑泵運轉1~2mm。
14.當攪拌站轉移或停用時,應將水箱、附加劑箱、水泥、砂、石貯存料斗及稱量斗內的物料排凈,并清洗干凈。轉移中,應將桿杠秤表頭平衡砣秤桿固定,傳感器應卸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