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1使用電氣用具前,必須檢查有無短路、絕緣???良、導線外露、插頭和插座破裂松動、零件螺絲松脫等不正常現象;發(fā)現不妥之處,應立即停止使用。
2.6.2各種電器用具和電源相接之處,應設置開關或插銷,不得隨意插掛。
2.6.3各種電器用具,如電烙鐵、電扇、手電鉆、電爐等使用時,須有良好接地裝置,否則不可使用。
2.6.4電器用具的電線,必須放置妥當,特別是室外使用時,防止絆住行人和被車輛壓壞。
2.6.5人孔內應用工作手燈照明時,電壓不超過36伏,在潮濕的溝、坑用的工作手燈電壓不超過12伏。汽車電瓶作電源時,應放在人孔或溝坑以外。
2.6.6使用電烙鐵應注意:
(1) 不準放在地面和木板上,應放在擱架上;在機架上工作時,電烙鐵要掛在人不易碰著的地方,并防止燒壞布線、電源線或其他設備。
(2) 在帶電設備上使用電烙鐵,烙鐵不應接地。
(3) 烙鐵上的余錫不得亂甩。
(4) 禁止用電烙鐵燒烘易燃物品,未冷卻的烙鐵不可放入工具箱。工作人員離開須切斷帶電的烙鐵。
2.6.7使用移動式的發(fā)電設備和配電設備及電動設備,應指定熟練電工進行操作,檢修時必須停止使用,切斷電源。
2.6.8使用砂輪切割機時,應在其前面設立1.7m高的耐火擋砂板,嚴禁在砂輪片側面磨削,砂輪片外徑邊緣殘損或剩余直徑小于250mm時應及時更換。
2.6.9電氣焊接工作的注意事項:
(1) 一般安全規(guī)定:
① 電、氣焊工作人員,必須經過專業(yè)培訓和考核。
② 禁止在轉動、帶電的設備上和有壓力、密閉的容器上進行焊接。禁止在盛過油料或易燃物沒有清除干凈的容器上焊接和切割。禁止在存有易燃易爆物的房間內進行焊接、切割。焊接工地與油庫、化工庫等易燃物的距離應大于10M以外。
③ 電、氣焊工作人員必須穿戴好防護用具。絕對禁止用普通涂色玻璃代替保護面罩。
(2) 電焊:
① 使用焊機前,應先檢查機件各部分是否正常完整,確認無異常情況后,才能合閘使用。
② 電焊機調頭、更換零件,均應斷開電源。
③ 清除焊渣時,應帶防護眼鏡。
④ 不可注視電弧的強光,若眼發(fā)痛,應即就醫(yī)或先用稀蘇打水洗眼(也可用人乳滴入眼內)
(3) 氣焊:
①使用氧氣瓶應注意:
A、氧氣遇油類便急劇燃燒,會引起爆炸,因此,氧氣經過的焊槍嘴、瓶嘴等絕對不可有油污。
B、扳氧氣瓶氣嘴的扳手應是專用的,并事先清除油脂。
C、檢查氧氣瓶有無漏氣,應用濃肥皂水,嚴禁用火柴。
D、冬天如閥門凍結,應用熱水適當加熱,嚴禁用火燒烘。
E、氧氣瓶的氣壓表必須指示正常,否則嚴禁使用。
②使用乙炔發(fā)生器應注意:
A、 乙炔發(fā)生器應設有安全門或防爆膜,水封安全器等,安放位置應遠離明火10米以外,與氧氣罐應距離5米以外,附近嚴禁煙火。
B、 檢查漏氣應用肥皂水。寒冷天氣應有防凍措施;乙炔發(fā)生器凍結,不準用火烤,應用熱水化開。
C、 開啟電石筒所用工具應不能起火星。打碎電石應帶眼鏡。
D、 氣焊設備不得與電力線、高溫物體接近,以防著火爆炸。
E、 焊槍有回火鳴爆及焊嘴堵塞時,應滅火,把嘴在冷水冷卻后,用銅針穿通,不可用鋼針。
③用完后氧氣瓶應關閉,乙炔發(fā)生器剩余電石應取出,并放水。
燒樣檢測將各回路燈具等用電設備開關全部置于斷開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