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井下通風設施及構筑物施工標準
設計采用的通風設施及構筑物有風門、調節(jié)風門、密閉、風橋和風簾等。對其結構和設計簡述如下:
(1)風門:鐵制,設在晉、回風巷之間,用于隔絕風流和便于行人、檢修等。門前后5m內支架完好,門墻厚度不小于0.5m。四周掏槽0.2-0.3m;結構嚴密,漏風少,向關門方向傾向80?-85?;風門迎風開啟;列車通風風門區(qū)域,設置聲光信號。
(2)調節(jié)風門:鐵制,用于調節(jié)通過巷道的風流大小、安設在大巷、掘進工作面、獨立通風硐室的回風通道等需要調節(jié)風流的巷道中。
(3)風門的密封條采用阻燃和抗老化材料。
(4)密閉:分為永久密閉和臨時密閉兩種,用于隔絕風流。臨時密閉用木板及黃泥建筑,永久密閉用磚、料石、水泥等建筑。密閉墻兩幫、頂、底需掏槽,槽深在煤中不得小于1m,巖石中不得小于0.5m;用不燃性材料建筑,墻無裂縫、無漏風。
(5)風橋:主要用于進回風巷交叉處,回風巷從進風巷上方通過時形成風橋,使進風風流不泄露。風橋采用不燃性材料構筑成流線型,坡度不大于25?,結構堅固;主要風橋斷面積不小于原巷道斷面的80%。
(6)風簾:采用不燃性材料制作,主要設在回采工作面的上隅
角,用于疏導風流。
(7)擋風墻:用以截斷風流流動或防止瓦斯自采空區(qū)向工作區(qū)擴散。臨時擋風墻用木板及黃泥建筑,永久擋風墻用料石、水泥等建筑。
擋風墻兩幫、頂、底需掏槽,槽深在煤中不得小于1m,巖石中小于0.5m;用不燃性材料建筑,墻無裂縫,無漏風;墻內外5m內支架完好。
(8)測風站:用以測量全礦井總進風量和回風量,以及采煤工作面、掘進工作面的進風量和回風量。測風站設在直線巷道中;測風站本身的長度不得小于4m,附近至少要有10-15m斷面沒有變化;測風站不得設在風流匯合處附近,站內不得有障礙。測風站應設置記錄牌,記錄內容有巷道斷面、風速、風量、瓦斯?jié)舛?、測風時間。
(9)風硐:主要通風機和井筒之間的聯(lián)絡硐,井下污風流均通過此風硐排除地面,風硐內應安裝風速和負壓傳感器。斷面不應小于4m?,內壁光滑不漏風。
2、通風設施的安全可靠性
為保證井下風流按設計路線流動,在巷道布置了完善的通風設施。
(1)為獨立通風硐室,進、回風巷盡頭聯(lián)絡處等設置有調節(jié)風門,以控制風流流量。
(2)進、回風巷間廢棄的聯(lián)絡措施巷設置了密閉墻。
(3)井下風門、調節(jié)風門等構筑物,布置在巷道水平段及直線段,安全、可靠性較強,當通風設施受采動影響后,應及時修復,以減少通風構筑物處漏風。
(4)進、回風井之間和主要進、回風巷之間的每個聯(lián)絡巷中,砌筑永久性風墻;需要使用的聯(lián)絡巷,設置2道聯(lián)鎖的正向風門和2道反向風門。
(5)控制風流的風門、風橋、風墻、風窗等設施可靠。不應在傾斜運輸巷中設置風門;如果設置風門,應安設自動風門或設專人管理,并有防止礦車或風門碰撞人員以及礦車碰壞風門的安全風門。
3、通風設施施工
(1)永久設施:(包括風門、密閉、風窗、風橋、防爆門、安全出口硐室)
①墻體用不燃性材料建筑,嚴密不漏風(手觸無感覺、耳聽無聲音)。
風橋斷面不小于原巷道斷面的五分之四,成流線型,坡度小于30?,兩端接口嚴密,四周見實邦、實底,要填實、結實。
②墻體平整(1m內凸凹不大于10mm,料石、磚砌勾縫除外);無裂縫(雷管線不能插入)、重縫和空縫。
③密閉周邊。煤與軟巖掏槽(硬巖見硬底、硬幫可不掏槽),沿密閉周邊抹不少于0.1m寬的裙邊,其厚度不小于0.01m。
④設施周圍5m范圍內巷道支護良好,無雜物、積水、淤泥。
⑤密閉內有水的,要設反水池或反水管;密閉前無瓦斯積聚;要設柵欄(符合擴散通風標準,可不設柵欄)、警標、說明牌板。
⑥風門不少于2道,通風車門間距不小于1列車長度,人行風門間距不小于5m,進回風巷道之間的風門至少設2道反向風門,風門能自動關閉,有閉鎖裝置,風門不能同時敞開。
⑦門框要包邊沿口,有襯墊,四周接觸嚴密(以不透光為準,通車門底坎除外),門扇平整不漏風,門扇與門框不歪扭,調節(jié)風窗調節(jié)位置要設在門墻上方,并能調節(jié)。
⑧安全出口硐室施工
本礦回風立井作為安全出口,擔負緊急情況下的行人任務,因此該井筒設置了人行硐,安全出口硐室距離井口3m,硐室通過斜巷與地面相通,安全出口硐室設兩道連鎖的雙向風門。
(2)臨時設施(包括臨時風門、臨時密閉)
①臨時密閉要設在頂、幫良好處,見硬底、硬幫,與煤巖體結實。
②設施周圍5m范圍內巷道支護良好,無片幫,無雜物、積水、淤泥。
③設施四周接觸嚴密。木板設施要魚鱗搭接,表明要用灰、泥滿抹或勾縫。
④臨時密閉不漏風,密閉前要設柵欄、警標(符合擴散通風標準可不設柵欄)。
(3)測風站
礦井每一進風和回風井都要建立永久測風站,測風站標準如下:
①進風立井測風站建在井底車場處,回風立井測風站建在風硐處。
②測風站長度4m,測風站前后各10m范圍內巷道無分支、無拐彎。
③測風站所在4m巷道應砌墻,抹頂成光滑斷面。
④特殊情況可以只在巷道兩側各砌1.3m高的墻。
⑤測風站兩端抹成流線型,以降低阻力。
⑥測風站應設置測風記錄牌板,記錄牌要求及內容如下:
測風站記錄牌要求:礦井建立測風制度,每10天進行1次全面測風。對采掘工作面和其他用風地點,應根據(jù)實際需要隨時測風。
測風牌內容有,測量人員、測量地點、測量時間、CH4、CO2濃度,巷道斷面和巷道風速。根據(jù)測風結果采區(qū)措施,進行風量調節(jié)。
4、防止漏風和降低風阻的措施
為了使礦井通風系統(tǒng)穩(wěn)定可靠,保證風流按擬定路線流動,根據(jù)開拓布置和井下用風的要求,在必要地點設置通風構筑物,并要求加強管理和維護,以確保礦井安全生產。
(1)對不允許風流通過,也不需要行人、行車的進、回風巷道之間的聯(lián)絡巷道,要設置永久擋風墻。
(2)對采空區(qū)及廢棄巷道要及時封閉,并應經(jīng)常檢查密閉效果。
(3)在行人或行車而不允許風流通過的巷道中,應設置風門,并對風門進行遙控和集中監(jiān)視。為避免風門開啟時風流短路,在同一巷道內設置兩道風門,并禁止兩道風門同時打開。
(4)為防止礦井在反風時風流短路,在主要風路之間增設2道雙向聯(lián)鎖風門。
(5)主要進、回風巷道砌壁表面應盡量平整光滑,并保持巷道整潔,不亂堆放雜物,以降低巷道風阻和減少局部阻力。
(6)對于損壞或變形較大的巷道要及時修復,清除堵塞巷道,以保證通過的有效風量和減少通風阻力。
(7)通風設施要完備,對于不合格的地方要及時修補更換,以防風流短路等不良后果發(fā)生。
(8)設置專職人員對礦井通風系統(tǒng)和通風設施按時進行檢查和維修。
(9)建立完善的通風管理制度。
5、回采工作面通風系統(tǒng)
礦井15號煤層回采工作面采用一進一回“U”型通風方式;回采工作面采用后退式開采。回采工作面“U型”隨著回采工作面的推進其后部變?yōu)椴煽諈^(qū),“U型”通風解決本煤層瓦斯涌出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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