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市從1995年開始對城鎮(zhèn)燃氣輸配管道進行了試監(jiān)檢,在1996年4月《管規(guī)》頒發(fā)后,我們對監(jiān)檢工作進行了小結。我們認為在圖紙上主要存在以下問題:
(1)設計單位分支機構較多,有的分支機構人數(shù)過少,校審把關不嚴。
(2)總圖上沒有設計單位資格印章。
(3)在地下管道設計中,有的沒有全盤考慮好燃氣輸配工程建設,有的設計圖紙僅畫出管子走向、通徑、坡度、埋深要求就交付施工。
(4)有的只有設計圖紙,缺少設計說明或技術要求。
(5)有的設計說明過于簡單,缺少設計依據(jù)、驗收法規(guī)、主要工藝參數(shù)、焊接方法要求、無損探傷要求、防腐要求、埋地深度要求、管道吹掃及壓力試驗要求等,或者其要求不符合有關標準規(guī)定:
①缺少設計依據(jù),有的項目往往未批先建、或邊批邊建,此類設計首先失去了設計依據(jù),也即失去其合法性;
②缺少驗收法規(guī)
不同的管道有不同的驗收法規(guī),因而也有不同的要求,少此則無法按圖進行正確施工;
③缺少主要工藝參數(shù)
就氣相來說,如輸送液化石油氣、或人工煤氣、或天然氣,不同的建設單位有時有不同的要求,如輸送液化石油氣兼考慮遠期輸送天然氣,有的建設單位要求設計壓力為0.2MPa(中壓B),有的卻要求0.4MPa(中壓A)而不盡相同,另外設計壓力和輸配壓力有的往往不甚明確。
④缺少焊接方法等要求
對于鋼管的焊接,設計應明確焊接方法,是要求氬弧焊或手工電弧焊或氬弧焊打底、手工焊蓋面等,還應明確焊條型號、坡口等要求;
⑤缺少無損探傷要求
GBJ235、GBJ236、SHJ501、CJJ33標準均有不同的無損探傷比例要求,有的標準還規(guī)定得較靈活,如CJJ33-89規(guī)定:“管道焊縫的無損探傷數(shù)量,應按設計規(guī)定執(zhí)行。當設計無規(guī)定時,抽查數(shù)量應不少于焊縫總數(shù)的15%;”又規(guī)定:“對于穿越鐵路、公路、河流、城市主要道路及人口稠密地區(qū)的管道焊縫,均必須進行100%的無損探傷;”另外設計者還應明確哪些管段為人口稠密地區(qū)的管道,比例如何要求等。有的標準明確了用射線探傷方法,有的標準對此則不甚明確。評定標準有GBJ236、SHJ501,同時還有目前在壓力容器制造上采用的JB4730等等。在評定不合格時對擴探的要求各標準也不相同,同樣應由設計者予以明確,而不是由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或監(jiān)檢單位確定的;
⑥有的缺少防腐要求
⑦缺少埋地深度要求
對于檢驗者來說,要求圖紙能標出最小埋地深度要求,因為有時地下管道的埋深往往因地下其他管線等情況而須作變動,明確了最小埋地深度要求后就給檢驗者、監(jiān)檢者提供了一個便于操作的尺度。當然較大的管線改動仍須原設計者辦理有關更改手續(xù)。對穿越道路的地下管道是否加套管也應明確并應提供套管詳圖。
⑧缺少壓力試驗要求
貯配站、氣化站一般執(zhí)行GBJ235或SHJ501標準,按標準要求要進行強度(水壓)試驗、氣密性試驗和泄漏量試驗;而地下埋地管道執(zhí)行CJJ33標準,標準只要求進行強度試驗和氣密泄漏量試驗等。
(6)對管子及管子附件沒有材料一覽表。
(7)圖紙修改時有的更改單上僅寫“同意竣工圖修改”字樣。
以上意見僅是對個別設計圖紙存在問題的一點看法,僅供探討。